语法
CSS语法由三部分组成:一个选择器,一个属性和一个值:
selector {property: value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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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器一般就是你希望定义的HTML元素/标签,更改你希望更改的属性,给每个属性赋一个值。属性和值之间用冒号分割,二者由大括号包围:
body {color: black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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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如果值有多个单词构成,用引号引起来:
p {font-family: "sans serif"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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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同一选择器下的多个属性由分号分割。下面的例子演示了怎样将一个段落居中并将文字设为红色:
p {text-align:center;color:red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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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方便阅读,可以将各个属性分行展示:
p |
组合
h1,h2,h3,h4,h5,h6 |
选择器“类”
使用类选择器可以为同一类型的HTML元素定义不同的样式。
比如,你希望同一个文件中的段落有两种样式:一种居右,一种居中。你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定义:
p.right {text-align: right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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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,你就需要用类来定义HTML元素:
<p class="right"> <p class="center"> |
注:如需给一个元素定义多个类,可以这样写:
<p class="center bold"> |
这个段落就被同时赋予两个类,名字分别为“center”和“bold”。
如果你需要定义所有HTML元素中的某个类,需要将标签名去掉,如下例所示。此例中,所有具有“center”类厄HTML元素都会被居中显示:
.center {text-align: center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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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下面的例子中,h1和p都有叫做“center”的类,这就说明,h1和p都要遵守“.center”这一选择器的规则:
<h1 class="center"> <p class="center"> |
不要以数字为首命名一个类哦,这样将在火狐中失效。为具有某种特定属性的元素添加样式
一个已经具有某种属性的HTML元素仍然可以被定义样式。
下面的例子中,蓝色背景色的样式将对所有据有text属性值的input元素生效:
input[type="text"] {background-color: blue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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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d选择器
你也可以用id选择器来定义HTML元素的样式。id选择器以“#”号开头。
下列的样式举例中,所有据有“green”id属性的元素的文本内容都将被定义为绿色。
#green {color: green}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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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的样式作用于所有据有“para1”id的所有段落(p)元素:
p#para1 |
不要以数字开头命名ID!这样样式将在火狐中失效。CSS注释
注释用来解释你的代码,可以帮助日后对源代码进行编辑。注释是不会被浏览器识别的。CSS注释以“/*”开始,以“*/”结束:
/* This is a comment */ |











CSS教程(二) 语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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