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者:本文发表于2007年5月2日,所谓Digg用户造反事件的第二天。感觉这篇文章对整个事件有一个相对冷静、客观的看法。而这篇文章,今天在Digg上已经被digg了近7000次。。。
昨天的事件,毫无疑问是在整个互联网发展史上都值得记上一笔的。最终的影响是正面还是负面,还需拭目以待。
事件的起因是一个Digg用户在Digg.com上发了一个链接,这个链接指向一篇有一段密码的博客文章。这个密码可以解除高清晰度DVD的版权保护。AACS(译者:制定数字版权保护技术规则的行业组织。他们的背后是各大电影制片公司、索尼、微软、英特尔等大公司)声称这违反了版权法,并给Digg发出了“不撤下这个链接就去死(Cease and Desist)”的通牒。迫于压力,Digg的网管把这个链接撤掉了。
接下来发生的是,Digg的用户不断把这个密码重贴,Digg网管忙着删帖、封用户。事态不断升温。Digg在期间向用户发表声明,网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运作,否则将面临把整个公司毁掉的危险。
但这支匿名用户大军的战鼓已经敲响。他们显然发现这是件很酷的事,一个共同的目标立刻产生了。用户们完全无视网管的存在,很快用这段“非法”密码“淹没了整个digg网站。(译者:下面是事件发生当天的digg网站截图。)

如果我还年轻,如果我相信群众真的彻头彻尾是单纯的,如果不是我自己就认识Kevin Rose,我恐怕也会加入这场游戏。我会把自己演绎成一个为受压迫者而勇敢地站起来的斗士。第二天在学校操场上讲述我的英雄事迹,炫耀事后印的纪念体恤衫。
但事实是,勇气在匿名的条件下是不存在的。而昨天,我们所看到的真正的勇气来自于Digg的创始人,Kevin Rose,当他站出来,面对Digg用户的“叛乱”。他同意用户,把那个“不停止就去死”的通牒置之脑后。
最有勇气的行动是,他自己把那段密码贴到他自己的帖子里--完全放弃了Digg网站可能获得的法律保护。(译者:根据数字千年法案,用户提交的内容,即便有版权问题,只要站方积极处理,就没有问题。但Kevin作为网站的创始人和CEO亲自这样做,就不同了。)如果AACS用他们的势力和站在他们一边的法律来回击,需要面对他们的将是Kevin。Kevin把他的公司和他自己的职业置于险境。
当你们聚在学校的操场上呐喊“斗争、斗争、斗争”时,别忘了,谁最后会替你们挨打。
如果Kevin最后赢了,胜利的荣耀是大家每个人的。如果他输了,大家恐怕会忘了这件事,去读下一条新闻了。别搞错,这可能会毁掉他的整个公司。至少,Kevin应该获得他应获得的尊敬。











Digg 叛乱后记--我支持Kevin Rose和Digg



vim 童生 | Blog | 05/05/2007
……这篇文章哪里理性和客观了,立场和道德观念如此的鲜明,只能说是比极端要偏理性成份一些吧^
雷声大雨点大 大学士 | Blog | 05/05/2007
呵呵,有点道理。不改了,立此存照。
tzigane 状元 | Blog | 05/05/2007
相信digg部份網民並不明白,DMCA 「安全港」只適用於侵犯版權的內容,但不適用於和anti-circumvention有關的內容。所以youtube之類網站賴以為生的護身符,並不適用於這次事件上。況且,之前雜誌刊登DeCSS被告的案例,也對digg非常不利,所以digg的做法其實也不難理解。
至於kevin rose是否英雄嘛,或者這樣說吧,如果他不這樣做,趕走了一班核心會員,對網站的影響可能更大,甚至可能會令網站進入一發不可收拾的衰落。現在他的做法,最多不過賠點錢,萬一他真的被人告又打贏官司,更有機會成為部份狂熱網民眼中的英雄。除了「置身事內」,實在別無他法。
kwyjibo 探花 | 05/10/2007
"勇气在匿名的条件下是不存在的。" —— 很有感触。。。 :)
jefflin 贡生 | Blog | 06/26/2008
"勇气在匿名的条件下是不存在的。" —— 很赞同这句话,特别是最近看了很多关于人肉搜索中表现的网络暴力,很多匿名者表现了很多非我、阴暗的一面,这一面并不是所谓的勇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