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撬开夹不死的脑袋》,写的自然是Steve Jobs,作者Leander Kahney精彩地分析了Apple产品和品牌策划的思维过程和灵感。本书还详细评论了目前的流行领域——iPod/iTune、最新的iMacs、Apple直营店等等。本书中心思想就是,Apple今天的成功要归功于创始人兼现任CEO的Steve Jobs的个人魅力。
他的完美主义、设计敏感度、控制欲、孤傲、自恋,所有的这些都促使了Apple成为了“数码生活”科技产品的领军人,让Apple打出自己的牌子。
这本书的很多商业观点对刚起步的企业家们的不无裨益,这也是我把它推荐给读者们的原因。举个例子,90年代Steve Jobs刚回到Apple CEO的位子上,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裁剪Apple的经营项目——从40个品种减少到4个。本书描述了Jobs怎么改造了Apple的简约品牌,让拳头产品成为顾客所好。这给很多新兴和媒体公司树了一个榜样。
还值得一看的是书中所述的iMacs、iPod、Apple直营店和其他Apple产品非凡的成功史。在读本书以前我在其他媒体文章上看过很多这样的内容,但是Kahney花了大力气把这所有的故事都集中在一本书上,还加入了很多Apple高层的说话和评论。例如,在写Apple直营店的时候:
“我们希望我们的店子能创造一种让顾客感到归属感的氛围。”来自于(Apple一员)Johnson。直营店将呈现所有阶段的产品,而不仅限于展示现有款型。
Leander Kahney显然熟悉自己分析的对象。他是Wired.com的编辑,Mac饭Blog的主要作者。他曾写过两本关于Apple的书——《The Cult of Mac》和《The Cult of iPod》。这两本书我或多或少都翻看了一遍,但是《撬开夹不死的脑袋》在Apple大获成功的今天依然有纪念意义。即便你不是果饭,我还是极力推介这本书。
现在,说一下我的Mac心路历程……
我的果饭经验只有短短的几年。80年代和90年代我也曾用过Apple的产品(90年代我上大学的时候,第一台电脑就是Macintosh)。但是我还是对Apple怀有戒心,不想让自己沉迷于疯狂粉丝的那种狂热行为。嗯,没错,我会觉得电视广告上的果饭们有些自恋(在此,我要向Windows的粉丝致歉,事实上你们更像我认识并喜爱的经典网虫)。但是我还是成为了一名果饭。我现在主要使用的电脑就是Macbook,还计划再买一台iMac;我有两个iPod,用iTunes,一到美国就会逛Apple直营店,当然我还是iPhone的粉丝,发烧用户。我将来还会入台Apple TV——这样我完美的Apple个人数码世界打造成功!
你很难抗拒Apple产品的魅力,它们设计得如此精美、简单易用、开创先河(如iPhone)、功能强大、时髦!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的理由,这本书就能告诉你答案!
你是果饭吗?你的故事又是怎样呢?












新书推介:撬开夹不死的脑袋(Inside Steves Brain)


tsaizb 榜眼 | Blog | 05/27/2008
haha,被你先翻 了
Evelen 大学士 | Blog | 05/27/2008
可惜本书太贵哈!还想着拿一本翻翻